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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3日 来源:浙江日报
12月12日,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,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》。此举预计可再为全省企业减负200亿元以上。
继今年4月初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》后,浙江省再次针对企业降成本出台政策。截至目前,浙江省是全国唯一一个年内连续两次出台企业降成本政策的省份。截至11月底,浙江省第一批减负降本政策已为全省企业减负800多亿元。
浙江省坚持以企业为基。第一批减负降本政策出台后,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出现明显下降,但是负担过重、成本过高仍然是影响当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。因此,继续制定出台降成本政策,是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经济形势的重要举措,对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意义重大。
本次《意见》出台便是浙江省对企业减负降本呼声的积极回应。它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成本问题,提出了20条“定向、定期、精准、有力”的政策措施。
其中,最大的亮点莫过于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。此次浙江省大胆改革、大力创新,实现由以往的减征政策向停征政策推进的重大突破。仅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一项,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130亿元。
还有部分政策是对第一批减负政策的细化。如为了鼓励企业“机器换人”,浙江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的政策。又如,为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,浙江省分别从降低公路、内河、铁路物流运输成本三个方面提出了细化优惠政策。
此外,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创新、用能、用地、融资成本高等问题,《意见》中均有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。
浙江省一直努力营造亲商爱商的良好氛围,并致力于打造“中国商务成本洼地”。尤其近年来,面对不断高涨的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压力,浙江省在全国较早推出了降低企业成本“组合拳”,企业减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。
下一步,浙江省将指导省内各地尽快制订出台配套政策措施,进一步细化、量化政策举措,确保政策接地气、执行到位。同时,省政府将对今年以来出台的降成本若干意见和措施组织专项督查,确保惠企政策取得预期实效。另外,通过加大宣传力度,将政府支持实体经济的强烈信号及时传导到企业,让企业成为掌握惠企政策的明白人和享受政策的受益人,打通政策到企业的“最后一纳米”。